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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运输:

1、定座:
旅客只有在定妥座位以后,才能凭该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机。旅客可根据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国航”)的有关规定向国航售票处或国航代理人售票处预定座位。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应在国航规定的购票时限内购票。如未在购票时限内购票,所定座位即被自动取消。

2、购票:
中国旅客购票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并填写《旅客定座单》;外国旅客、华侨、港、澳、台胞购票,须出示有效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居留证、旅行证或公案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旅客定座单》。

3、座位再证实:
旅客持有定妥座位的联程或回程客票,如在该联程或回程地点停留72小时以上,须在该联程或回程航班离站前两天中午12点以前,办理座位再证实手续。否则,原定座不予保留。

4、客票:
客票只限客票上所列的旅客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和涂改,否则,客票无效,票款不退。

5、客票有效期:
正常标价的客票有效期为一年。定期客票自旅行开始之日起计算,一年内运输有效。不定期客票自填开之次日零时计算。

6、客票价:
客票价指旅客由出发日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航空运输价格,不包括机场与市区之间的地面运输费用。

7、儿童票:
已满两周岁为曼12周岁的儿童按适用成人票价的50%付费。未满两周岁的婴儿按适用成人标价的10%付费,不单独占一座位。每一成人旅客只有一个婴儿享受这种票价。

8、变更:
旅客购票后,如果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等级,请尽早通知国航,国航应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

9、退票:
旅客(团体旅客另行规定)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须支付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之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10、客票遗失:
旅客遗失客票,应以书面形式向国航及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并提供足够的证明。在旅客申请挂失前,客票如已被冒用或冒退,国航不承担责任。

11、乘机:
旅客必须在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规定离站前90分钟到达指定机场,凭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乘机手续。航班规定离站前3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

12、误机:
误机是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其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机。旅客误机后,如要求改乘后续航班,在后续航班有空余座位的情况下,国航应积极予以安排,旅客应服从国航安排,不收误机费。误机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要求退票,需支付客票价50%的误机费。

13、健康:
患重病的旅客购票,需持有医疗单位出具的适于乘机的证明。

14、安全检查:
在乘机前,旅客及其行李(含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15、免费行李额:
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位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为: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16、随身携带物品: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上述两项每件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17、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放在行李内托运。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18、不准在托运行李内夹带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国航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19、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并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国航可拒绝收运。

20、行李赔偿:
托运行李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由国航负责赔偿,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10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21、行李声明价值:
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可以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国航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此项行李丢失,国航按声明价值赔偿。

22、航班延误时国航的责任:
因国航机务维修、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国航应按规定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国航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国航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23、国航赔偿责任:
国航对每名旅客身体伤害的最高赔偿限额,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24、旅客自愿保险:
旅客可以自行决定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航空运输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减少或行应当承担的赔偿限额。

国际运输:

1、定座:
旅客乘国际航班,可根据有关规定向航空公司售票处或其代理人预定,已订妥国际、地区航班座位的旅客,应按航空公司规定的出票时限办理购票手续。如未在购票时限内购票,所定座位即被取消,已订妥国际、地区航班座位,包括联程座位的旅客,如所定座位不利用时,应尽早向所定座的航空公司售票处或其代理人提出取消座位。

2、座位再证实:
已订妥续程或回程国际、地区航班座位的旅客,如在上机地点停留72小时以上,应最迟在班级起飞前72小时内对所定座位予以再证实,否则所定座位将自行取消。如在续程或同程地点停留时间在72小时以内,无需办理座位再证实。

3、客票:
客票(包括行李票)是承运人与旅客之间的运输凭证,也是旅客乘机交运行李的凭证,客票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客票不得转让或涂改,经转让或涂改的客票无效。

4、客票有效期:
普通票价的客票,无论是单程、来回程或环程,有效期为一年。特种票价的客票和有折扣的普通票价客票的有效期,按该票价有关规定计算。

5、儿童票:
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按成人全票价的75%付费。未满两周岁的婴儿,按公布运价成人全票价的10%付费,不单独占一座位。

6、乘机:
乘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机场,凭机票、有效的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办妥乘机及出境等各项手续。旅客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机场或携带的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办妥乘机和出境等各类手续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旅客自负。

7、机场费:
对每一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机场出境的国际旅客,收取机场费90元。对持有外交护照的旅客,24小时内过境的旅客以及12岁以下的儿童,免受机场费。

8、退票:
由于承运人及旅客本人的原因,旅客未能按客票列明的航程旅行,旅客申请退票,可按规定办理退票。退票只限在原购票地点或经航空公司同意的地点办理。

9、计重免费行李额:
在国际地区航线上,按旅客票价等级,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免费交运的行李额为:一等票价客票40公斤,公务票价客票30公斤,经济客票20公斤,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

10、计件免费行李额:
计件免费行李额适用于中美、中加国际航线上的行李运输。头等舱旅客、公务舱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公斤(70磅),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62英寸);普通舱成人和儿童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62英寸),且两件行李的三边之总和不得超过273厘米(107英寸);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可免费交运一件行李,但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45英寸),另外还可免费交运全折叠或轻便婴儿手推车一辆。在中美航线上,普通舱成人和儿童旅客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公斤(50磅);在中加航线上,普通舱成人和儿童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公斤(70磅)。超过上述规定的件数、重量或尺寸的行李,应缴付逾限行李费。

11、随身携带物品:
除计重免费交运的行李额外,每一持有全价或半价客票的旅客、还可免费随身携带下列物品:女用手提包一个,大衣或雨衣意见或旅行用毛毯一条,手杖一根或伞一把,在飞行途中用的少量读物,小型照相机一架,小型望远镜一具,婴儿食物(即旅途中食用),婴儿摇篮(限一个),供病人行动的可折叠的轮坐椅或一副拐杖或撑架或假肢。

12、行李包装:
随机交运的行李应有承受一定压力的包装,应对装完整,锁扣完善,捆扎牢固。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交运行李,承运人可拒绝接收或不负担损坏、破损责任。

13、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旅客的交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内不得带夹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物质、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品。旅客不得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法律、政府命令和规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过境的物品及其他先是运输的物品。旅客乘坐飞机不得携带武器或随身携带利器和凶器。交运行李内不得装有货币、珠宝、金银物品、票证、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

14、旅行证件:
国际旅客在办理乘机及出境手续前,应办妥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等一切手续。旅客的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应随身携带,不得放在交运行李中运输。由于旅客旅行证件不完备而受到的损失和支付的费用,承运人不承担责任。但对于由此是承运人收到的一切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旅客应当负责赔偿。

15、货物托运:
托运国际货物,应先交海关检查,货物应附有一切必要证明,并应符合货物运输过程中入境、出境和过境国家的有关规定。

16、禁运货物:
禁止运载文物、毒品和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以保证运输安全,承运人对托运的货物须进行检查。

17、危险货物:
国际航线上可载运危险货物,其品名、数量和包装等须按照承运人有关规定办理。

机上服务 素食 | 非素食的宗教餐膳 | 保健餐膳 | 儿童餐膳
素食
西式素食 - VLML
“传统素食者”的菜肴不包括肉或海鲜及其制品。但包括日常的黄油,奶酪,牛奶和鸡蛋。
严格西式素食 - VGML
“严格素食者”的菜肴不包括肉,鱼或奶制品 , 鸡蛋、奶酪、蜂蜜及相关制品。可食用人造黄油。
东方素食 - ORVG
素食是按中国风味准备和烹饪的,不带有肉,鱼或野味,奶制品或任何生长在地下根茎类蔬菜,如生姜,大蒜,洋葱,大葱等。
印度素食 - AVML
印度风味辛辣素食不包括肉或海鲜,但包括有限的奶制品。大多数信奉印度教的旅客均选择此特别餐。
严格印度素食 - IVML
菜肴不含有肉,鱼,鸡蛋,奶制品,野味,海鲜或根茎蔬菜,其中包括生姜,大蒜,洋葱和马铃薯。

非素食的宗教餐膳
犹太教餐 – KSML
一切准备按犹太饮食习惯,并购自有信誉的制造商。我们所有的航线均使用几个品牌,并从每个机场装运最好的选择。
伊斯兰教餐 - MOML
菜肴不含有猪肉,熏肉,火腿,肠类,动物油脂或酒精,及无鳞鱼类和鳗鱼、甲鱼等。所有家禽和肉类是按照伊斯兰教律法屠宰并烹饪的。
印度教餐 - HNML
印度风味餐不包括牛肉或猪肉,但包括羊肉,家禽,其它肉类,鱼和牛奶制品。此特别餐是专为少数可吃肉或鱼的印度旅客准备的。
无牛肉餐 – NO BEEF MEAL
菜肴不包括牛肉,小牛肉或相关制品。在东南亚航线上,特别适合中国旅客和佛教徒。

保健餐膳
水果餐 - FPLM
菜肴只包括水果,即按不同的季节准备的新鲜水果,糖渍水果,和水果。
流质餐 - LIQUID DIET
菜肴仅包括流质:通常是牛奶,果汁,咖啡或茶,牛奶蛋糊和大米粥。
低卡路里餐 - LCML菜肴包括瘦肉,低脂肪奶制品和高纤维食物。它避免油炸食物,腌渍制品,肉汁,肉批,调味汁,甜点,奶油及奶制品,油和糖。
低钠餐 - LSML 菜肴未加盐,是为了患有高血压,闭尿症和肾病的乘客准备的。食品不含盐,蒜盐,谷氨酸纳,苏打,泡达粉,腌制的鱼和肉,罐头肉类,奶油,吉司,咸菜,贝壳类,海鲜,土豆泥,肉汁类,鸡粉,面包,罐头蔬菜罐头鱼。
无乳糖餐 - NLML
餐肴不包括乳糖及奶类制品,亦没有任何相关材料。不含吉司,奶制品,酸奶,黄油,人造肉制品,蛋糕及饼干,汁类,面糊,甜品和布丁,土豆泥,太妃糖,巧克力和奶油。
高纤维餐 - HFML
包括含有高纤维的食物,如坚果,蔬菜,水果,高纤维的谷物面包和谷类食品。
无麸质餐 - GFML
菜肴避免小麦,黑麦,大麦和燕麦,汁类,面包,蛋糕,饼干,甜品,汤,肠类,谷粉淀粉,肉汁,鸡粉。适合不能进食麸质食品的乘客。
低蛋白质餐- LPML
低蛋白质餐含有极少量的蛋白质,并避免高盐食物和盐。不含肉类,禽类,鱼,鸡蛋,面包,土豆,米饭,谷粉淀粉,牛奶,吉司,酸奶。
清淡餐 - BLML
菜肴包括低纤维食物,避免油炸食物,黑胡椒,含气植物,芥末,咸菜,大蒜,坚果,和含咖啡因或酒精的饮料。适合有消化困难的乘客进食。
糖尿病餐 - DBML
菜肴含有加倍的碳水化合物,高纤维,低脂肪和卡路里。 不含糖,糖浆,果酱,蛋糕,巧克力,甜品,布丁,油炸制品。适合糖尿病乘客进食。
低胆固醇 / 低脂肪餐 - LFML
菜肴含有加倍的碳水化合物和高纤维,低脂肪,低胆固醇和不饱和脂肪,不含牛肉 , 油炸食品,动物油脂,蛋黄,下水,奶油,奶制品,贝壳类,奶油吉司,坚果,肠类。

儿童餐膳
儿童餐 - CHML
菜肴含有儿童喜欢的食物。避免过咸过甜制品。

幼儿餐 - BBML
包括两份为幼儿定做的肉类,蔬菜或水果类。幼儿餐也适合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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